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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学院团委关于开展2020年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6     浏览量:   分享到:

我院各团支部、全体团员同学:

为不断增强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加强团员思想教育、提高团员素质、强化团员意识,根据我校共青团《关于开展2020年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各团支部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习教育阶段(316日—322日)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立100周年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的关键之年,各团支部要以此为契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和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紧密结合共青团工作和团员青年实际,将团章、团史、团务、团的基本知识等理论学习与实际联系起来,坚持团员自学和支部组织学习相结合,坚持理论学习和实践教育相结合。

二、民主评议阶段(323日一330)

团支部按照个人自评、团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召开支部大会,组织团员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民主评议时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坚持用事实说话,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搞一团和气,真正达到既红脸出汗、触动思想,又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民主测评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

支部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团员日常表现情况,对每名团员提出评定意见,并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确定等次(“优秀”占比不超过所在团支部团员人数的10%),评定结果要向团员本人反馈,同时填写《团支部民主评议团员情况汇总表》(附件1),并报所在学院团委(总支)。对评定为“优秀”的团员予以表扬褒奖,并列为共青团评优表彰的优先候选人;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支部书记进行谈话,予以教育帮助;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团员,要按规定程序稳妥慎重作出相应组织处置。

三、材料提交

各团支部应于2021331日前开展2020年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并将《团支部民主评议团员情况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提交相关负责人,备注好优秀、基本合格、不合格人员名单。

研究生、2017级、2018级负责人:靳雨欣(1600147099@qq.com

2019级负责人:张磊(1286700881@qq.com

2020级负责人:王福艳(3343225960@qq.com


附件1

202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测评表(可参考使用)

附件2

团员教育评议制度相关问答

附件3:

团支部民主评议团员情况汇总表


共青团计算机科学学院委员会

202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