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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陕西师范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 产出科研成果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15-05-09     浏览量:   分享到:

凡在我校申请学位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之前,须提交在学期间产出的科研成果,且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一条方可参加论文答辩:

1、以第一作者身份,以陕西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公开刊物或公开出版的论文集上至少发表本专业领域科研成果(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作品分析、案例分析等)1篇;或公开发表与专业有关的作品1件。

2、获1项教学成果奖、科研成果奖、体育赛事相关奖、作品奖或其它实践性成果相关奖等奖励(第1人;本人为第2人时,第1人应为其导师)。

3、被相关单位采纳或实施的实践性科研成果及证明材料。

学校鼓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学院(中心)依据各自学科的特点,在此基础上提出更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