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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培养

计算机科学学院学科负责人职责 (试行)
发布时间:2015-12-16     浏览量:   分享到:

综合计算机科学技术学科发展现状,以学校一流学科建设为契机,促进我院学科建设规范化管理,决定在计算机软件与理论博士点、量子信息学博士点、计算机科学技术硕士一级学科、软件工程硕士一级学科、工程硕士点、现代教育技术硕士点及学历留学生培养等方向分别设立学科负责人,共5名。学科负责人每届任期3年。主要职责有:

1、协助学科建设主管院长制定相关学科的发展规划,主要研究方向,学科发展结构调整方案,学科(学位)点建设等工作;

2、协助研究生主管院长开展相关学科的研究生培养方案、招生计划制定与审定工作;

3、协助学科建设和研究生主管院长实施学科及学位点评估工作;

4、负责学科建设咨询工作;

5、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试行一年,试行期满并修改后正式实行。

陕西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学院

2015年11月23日